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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人机“黑飞”
发布日期:2026-05-06       来源:申博Sunbet官网,bob体育注册市公安局

答:无人机“黑飞”,是指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几种典型的“黑飞”情形包括:未实名登记飞行、未经批准在管制区域内飞行、无照飞行、以及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规操控无人机。

一、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

《条例》第十条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涉及境外飞行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当依法进行国籍登记。

二、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八类区域上方空域以及因特殊情况临时增加管制区域为管制空域。

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关于真高120米的理解,即无人机飞行时距正下方自然基准面的垂直距离不超过120米。

三、未取得相应执照飞行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人员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相应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从事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的人员无需取得操控员执照,但应当取得相应操作证书。

四、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规操控无人机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操控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操控微型、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操控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操控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应当由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现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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